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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管理專頁-執照修正、補發
執照修正、補發
業務說明
申辦流程圖
相關法規、網站連結
業務說明
執照修正:
申請時機:申請人領取執照(建築執照、使用執照等)後,發現執照資料登載錯誤時。
申請方式:申請人檢附執照(含原核准及修正後圖說)及相關佐證資料向管理局申請,經審查後由管理局修正執照內容。
規費:無。
執照補發:
申請時機:申請人遺失執照(建築執照、使用執照、室內裝修合格證明等)時。
申請方式:申請人先行辦理登報作廢該執照後,檢附申請資料向管理局申請,經審查後由管理局補發執照。
規費:新臺幣200元。
申辦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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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繳納國庫款操作說明-e-Bill全國繳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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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款書範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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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法」第4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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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時間 : 2024-04-17 08: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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