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記時機及應備文件 索引 - 南部科學園區
申請動產擔保交易註銷登記
申請動產擔保交易註銷登記
申請時機
債權人將擔保債權金額還清時或動產擔保有效期間屆滿時
內容說明
一、申請書如為動產抵押權之登記,其申請人甲方為債務人,乙方為抵押權人。如為信託占有之登記,其申請人甲方為信託人,乙方為受託人。
二、申請書之標的物所有人欄,在動產抵押權登記時為債務人,在信託占有登記時為信託人。
三、申請書所載契約訂立有效期間及擔保債權金額,應與雙方所訂之動產抵押契據或信託收據所載一致。
四、申請書標的物價格欄所列金額,應與所附標的物明細表金額一致。標的物明細表所載之標的物,應以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內物品類表所列者為限。
五、所送文件應蓋章處應蓋印鑑章
線上申請
紙本申請
請檢附下列文件送至本局辦理(地址:741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2號)
一、登記申請書1份(請加蓋雙方原申請印章)
二、原發登記證明書正、副本各1份(含原契約書據及標的物明細表)
三、清償證明1份(由雙方或債權人單方申請者免付)
四、如原核發登記證明書遺失者,請檢附登報作廢之報紙(正本)全張。(報紙刊登內容須含公司及負責人名稱、遺失證號、正『或副』本全份聲明作廢等資料)
申請資格或要件
已向本局設定登記之動產擔保交易關係人
核發文件
核准函1份
處理時限
7天
規費及其他事項
免規費
參考法令
承辦單位
工商組工商科
張秀真小姐(06-505-1001 ext:2302),郭薇汶小姐(06-505-1001 ext: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