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單下載 - 南部科學園區
勞工退休準備金超提支付資遣費作業
結清舊制年資申請給付作業
申請時機
結清舊制年資申請給付作業
內容說明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第3項規定:保留之工作年資,於勞動契約存續期間,勞雇雙方約定以不低於勞動基準法第55條及第84條之2規定之給與標準結清者,從其約定。副理以上人員,退休優於勞基法者之申請,應函覆由本局核轉。
應備文件
三、新制提繳退休金證明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原留印鑑
申請資格或要件
已辦妥公司設立登記之科學或園區事業
核發文件
公函
處理時限
7個工作天
規費及其他事項
免規費
參考法令
承辦單位
環安組勞資科
石博仁先生(06-505-1001 ext: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