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單下載 - 南部科學園區
勞工退休準備金申請給付作業
勞工退休準備金申請給付作業
申請時機
勞工申請退休時
內容說明
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請退休:
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
三、工作十年以上滿六十歲者
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
一、年滿六十五歲者
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
副理以上人員、退休優於勞基法者之申請,應函報由本局核轉。
應備文件
申請資格或要件
已辦妥公司設立登記之科學或園區事業
核發文件
公函
處理時限
7個工作天
規費及其他事項
免規費
參考法令
承辦單位
環安組勞資科
石博仁先生(06-505-1001 ext: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