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記時機及應備文件 索引 - 南部科學園區
解散登記
解散登記
申請時機
於專案向管理局(投資組)申辦廢止投資案經核准後,即召開股東會決議解散,並於決議解散後十五日內提出申請(逾期申請,代表公司之負責人應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之罰鍰)。
內容說明
一、申請書如由代理人申請時加具委託書
二、股東會之召開及決議應依公司法第172、316條規定辦理
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委託會計師或律師代理者,應另檢附委託書一份)
二、廢止投資案核准函影本
三、股東會議事錄影本
申請資格或要件
已辦妥公司設立登記之科學工業,其他園區事業。
核發文件
核准函
處理時限
5天
規費及其他事項
免規費
參考法令
承辦單位
工商組工商科
張秀真小姐(06-505-1001 ext:2302),郭薇汶小姐(06-505-1001 ext: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