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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記時機及應備文件 索引 - 南部科學園區
公司營業項目變更登記

公司營業項目變更登記

申請時機

營業項目經經濟部商業司預查核准,並專案向管理局(投資組)申辦變更所營業務計畫經核准後,即召開股東會修改章程,並於股東會後十五日內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代表公司之負責人應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之罰鍰)。

內容說明

一、申請書由董事長具名蓋印鑑章及蓋公司印鑑申請
二、股東會之召開應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規定
三、修改章程股東會之決議依公司法第二七七條規定,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 2/3 以上之股份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應備文件

一、 申請書一份
二、變更投資營業項目計畫核准函影本一份
三、修正後之公司章程影本一份
四、修正章程條文對照表影本一份
五、股東會議事錄影本一份
六、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變更名稱或所營事業預查申請表核准聯影本一份
※應備文件、書表為影本者,必要時主管機關得要求檢附正本,以供查核

※ 有下列各項情事者應加附該項文件一份:
(一) 變更後之業務依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所定之命令規定須經政府許可者應附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影本
(二) 如委由會計師或律師代理申請登記者應附代理委託書

申請資格或要件

已辦妥公司設立登記之科學工業、其他園區事業、園區服務事業。

核發文件

公司登記核准函、變更登記表

處理時限

5個工作天

規費及其他事項

登記費:新台幣1,000元

參考法令

承辦單位

工商組工商科
張秀真小姐(06-505-1001 ext:2302),郭薇汶小姐(06-505-1001 ext:2331)
維護單位 : 工商科
最近更新時間 : 2024-07-03 08:2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