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記時機及應備文件 索引 - 南部科學園區
公司名稱變更登記
公司名稱變更登記
申請時機
公司如欲變更名稱時,經經濟部商業司預查核准,並專案向管理局(投資組)申請核准變更後即召開股東會修改章程,並於股東會後十五日內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代表公司之負責人應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之罰鍰)。
內容說明
一、申請書如由代理人申請時加具委託書
二、股東會之召開應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規定
三、修改章程股東會之決議依公司法第二七七條規定,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2/3以上之股份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委託會計師或律師代理者,應另檢附委託書一份)
二、公司名稱變更核准函影本一份
三、修正後之公司章程影本一份
四、股東會議事錄影本一份
申請資格或要件
已辦妥公司設立登記之科學工業、其他園區事業、園區服務事業。
核發文件
公司登記核准函、變更登記表
處理時限
5個工作天
規費及其他事項
登記費:新台幣1,000元
參考法令
承辦單位
工商組工商科
張秀真小姐(06-505-1001 ext:2302),郭薇汶小姐(06-505-1001 ext: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