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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法令】
起造人應於建築工程委託辦理鑽探工作時,同時委託建築師(五層以下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或建築師交由..
公告單位:規劃建管科
起造人應於建築工程委託辦理鑽探工作時,同時委託建築師(五層以下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或建築師交由專業工業技師監督鑽探工作之進行、審查其報告內容及辦理地質構造分析,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洽詢:
郭郁岑
附檔
內政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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