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04
[轉知]臺南市公共運輸處宣導代駕服務或搭乘合法計程車
公告單位:水電交通科
一、依臺南市公共運輸處115年8月3日南公運稽字第1151183828號函辦理。
二、酒駕新法已於111年上路,酒駕違規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罰鍰、吊扣(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分外,亦涉「刑法」公共危險罪,考量民眾因故無法開車且但隔日有用車需求,且為維護民眾行的安全,故檢附臺南市酒後代駕服務及計程車叫車專線資訊供民眾參考。
三、另為保障消費者權益,遏止自用車違規營運載客收費(俗稱白牌車)之歪風,依「公路法」規定,一經查獲即可重罰駕駛人10萬元以上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及車輛牌照4個月以上之處分,且非法車輛對民眾搭車安全無保障,為維持運輸業市場之營運秩序,檢附臺南市政府製作宣導勿搭乘白牌車之5種語言版本宣導海報供民眾參考。
二、酒駕新法已於111年上路,酒駕違規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罰鍰、吊扣(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分外,亦涉「刑法」公共危險罪,考量民眾因故無法開車且但隔日有用車需求,且為維護民眾行的安全,故檢附臺南市酒後代駕服務及計程車叫車專線資訊供民眾參考。
三、另為保障消費者權益,遏止自用車違規營運載客收費(俗稱白牌車)之歪風,依「公路法」規定,一經查獲即可重罰駕駛人10萬元以上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及車輛牌照4個月以上之處分,且非法車輛對民眾搭車安全無保障,為維持運輸業市場之營運秩序,檢附臺南市政府製作宣導勿搭乘白牌車之5種語言版本宣導海報供民眾參考。
- 洽詢:薛羽辰(#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