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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雇主設有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時應辦理登錄之內容及方式

公告單位:工安科
雇主設有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時應辦理登錄之內容及方式業經勞動部於115年7月1日以勞職授字第  1150252403號公告發布並自115年7月1日施行。
勞動部為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87條修正規定,將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名冊留存備查機制,修正為登錄報請備查機制,以強化中央主管機關對事業單位設置情形之動態掌握,並促使事業單位落實委員會功能。事業單位設有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時,自115年7月1日起,應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安全衛生履歷智能雲(網址:https://isafe.osha.gov.tw/)依線上表格格式填報登錄,並依該系統所定程序報當地勞動檢查機構完成備查,變更時,亦同。
  • 洽詢:朱立誠(#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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